1月22日,在2021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前夕,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金融热点问题答记者问,特别对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规范互联网金融、不良贷款压降等工作做了阐释。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下,银行保险业改革深化、实力增强、风险有序化解,为实体经济恢复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将推出一些新的举措。可以说,一个紧贴实体经济需要的、开放竞争的、高质量运行的银行保险业体系正在加快形成。
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落实这一指示精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的特殊政策,包括:银行机构合理延长贷款期限,有效减费降息,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有序高效恢复生产经营。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为疏解优质小微企业暂时困难,银行机构实施了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保险机构加大了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保障力度。
在确保银行保险业风险可控的同时,2020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9.6万亿元,同比多增2.8万亿元。民营企业、制造业贷款分别增加5.7万亿元、2.2万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9%。保险业提供保险金额8710万亿元,同比增长34.6%;赔付支出1.4万亿元,同比增长7.9%。这些“账单”是带着温度的,是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一起应对困难挑战的写照。2020年中国经济实现2.3%的增长,有赖于党中央果断决策和有力部署,有赖于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在风雨历练中,金融系统服务大局的能力也显著提升了。
2020年,银行保险业加大了处置存量风险的力度。通过清收、核销、转让等多种形式,处置不良资产3.02万亿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高风险机构实施托管,有的机构经过调整轻装上阵。银行保险机构不良资产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流动性总体保持平稳。同时,对重点领域的风险提前部署防范,做到了未雨绸缪。2020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2021年1月1日实施。根据风险资产比例变化和动态监管的理念,密切关注不同地区房地产金融风险曲线,与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一起,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2020年12月4日,银保监会相关课题组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对影子银行业务范围、风险防范和处置思路予以再确认,以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有效监管和科学引导。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二级资本工具、发行永续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银行保险机构的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这也为处置包括核销不良资产在内的各种风险提供了必要条件。为了摸清底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银保监会首次完成了1792家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评估结果为“较好”和“合格”的占比为78.12%。这个结果总体上是符合预期的,但也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深入排查风险。不仅要关注银行保险机构资本实力的增长,更要关注其内在风险管控、创新发展能力的提升。
由于金融机构涉及公众利益广泛,风险传递和辐射效应显著,接下来,要针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加强外部监管约束。要抓紧出台公司治理准则、大股东行为监管、关联交易管理、薪酬扣回、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等监管规制。健全商业银行股权托管机制,完善股东中长期分类惩戒处置机制,综合采取“黑名单”、限制股东权利、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和清理等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股东惩戒力度。
继续推进银行保险业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金融体系风险可控、绩效稳定,与实体经济运行安全、竞争力提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要切实遵循实体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相容共生这个大逻辑、大道理,反对就金融谈金融,把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大局作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月4日举行的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2021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会议将就这些举措做出细化安排。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期待银行保险业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自身高水平运作进程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