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首部法律,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国家战略高度支持期货市场发展,为期货市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指明了方向。那么,即将实施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对于期货交割业务将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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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期货日报记者在大商所举办的“期货和衍生品法视角下的交割库业务解读”培训中了解到,期货和衍生品法立足国情市情,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对交割业务规范、交割库义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对进一步保障交割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交割纠纷和违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具有深远意义。
从法律视角审视交割库业务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来国内外相关大宗商品波动较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期货套期保值和交割业务中。据大商所数据,今年上半年,大商所期货累计交割35.86万手,同比增长46%。交割业务在保障期货功能发挥、服务实体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此次大商所举办“期货和衍生品法视角下的交割库业务解读”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提升交割库法制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交割业务平稳安全运行。
会上,大商所法律事务部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交割库、交割业务的条文,结合《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全面梳理了交割库相关法律规范,详解交割库在期货和衍生品法中的定位、交割库与仓单持有人等主体的法律关系、仓单的法律属性以及交割库法律风险防范等。
据介绍,期货和衍生品法中的交割库包括“交割仓库”和“交割厂库”,二者同属期货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标准仓单”是指交割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的标准化提货凭证。仓库仓单和厂库仓单同属于期货和衍生品法上的“标准仓单”。虽然厂库仓单与仓库仓单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别,但结合厂库仓单担保品的制度设计等可以看出,厂库仓单的实际功能与仓库仓单基本相当。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仓单存在于交易所电子仓单系统里,但仓单本身的开具方不是交易所,而是仓库,交易所是仓单的登记方或者说是注册方。”该负责人还提道。
此外,入库验收是交割库对出库货物质量担责的重要前提。仓库在验收货物后,对货物的毁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入库免检的货物,应事先约定明确出库货物质量纠纷的责任承担。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仓单对应的货物应当优先用于期货结算和交割,不得被查封、冻结或扣押。标准仓单若成为进入交割环节的交割财产,在结算和交割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依法加强交割库管理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交割库不得出具虚假仓单等禁止行为,并设置了高达一百万元罚款等行政责任。从实际案例看,避免虚开仓单、重复质押、一物多卖的关键在于仓库,这些违法行为在实践中多需仓库配合。仓库若参与实施,除前述的行政责任外,在民事责任方面,将导致仓库与融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在刑事责任方面,仓库可能作为共犯而被处以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罪等,或构成职务侵占罪等。
结合期货和衍生品法,上述业务负责人给出了四条合规建议:一是把好入库质检关;二是对于已质押的仓单或者货物最好立刻做特定化处理,以避免误操作重复开具仓单或重复质押;三是电子仓单优于纸质仓单,可避免仓单伪造和重复开具等问题;四是提倡以仓单作为货主处置货物的唯一方式。此外,市场机构应加强合规培训,让仓库工作人员更深入了解法律对期货货物管理的规定,提高合规意识。
实际上,此前大商所对于加强交割库管理、维护交割业务安全方面已从早从严地进行了部署。去年,在多方面优化交割库管理办法、多品种改善交割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大商所启动了交割货物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对交割库期货业务、货物存储等方面进行严格抽检核查,并要求交割库在交割业务处理、货物保管与定期核查等方面开展自检自查,确保交割货物账实相符、品质达标,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今年4月,大商所还在线举办了“2022年度指定交割仓库工作会议”,向300多家交割库、近20家质检机构及相关会员单位就加强交割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合法合规经营等进行了部署和强调。
“交割安全是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内容。强化交割仓库安全管理和市场服务,对于维护期货功能发挥、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和实体产业稳健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交易所将继续以交割工作安全平稳作为工作底线,持续强化交割库巡检、交割货物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快推进交割库等级评定和交割系统建设,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
在期货和衍生品法即将实施的背景下,近期大商所还将继续支持和举办多场期货和衍生品法培训,邀请监管机构、实务界、理论界等不同领域的专家面向期货机构、交割仓库等开展普法活动,针对交割库、场外衍生品市场、投资者保护等市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切实提高相关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和功能发挥,服务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