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阿里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以内部信的方式对阿里高层进行了组织结构调整。大淘宝(包括淘宝、天猫、阿里妈妈)、B2C零售事业群、淘菜菜、淘宝特价版和1688等业务,共同组成“中国数字商业板块”,由集团总裁戴珊分管。同时,全球速卖通和国际贸易(ICBU)两个海外业务、Lazada等面向海外市场的多家子公司,将组成“海外数字商业板块”,由集团总裁蒋凡分管。以上任命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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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评论认为,这是阿里为抢夺海外市场作为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动作。2014年双十一马云提出“十年内,阿里要有一半的收入来自海外客户”。然而,从目前阿里的半年报来看,全球零售商业业务的营收仅为107亿元,只占阿里总收入的5%,可见,马云提出的目标远未实现。

现在这项业务将由蒋凡接管,表明阿里正在重新对待海外业务,而且空前重视。蒋凡作为淘宝无线化升级过程中的核心人物,一度被封为“阿里流量王”,他在流量运营和营销算法上的个人能力,是阿里针对海外业务很重要的筹码。

电商成为主流消费平台,平台经济垄断效应明显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2020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从增速来看,2018-2020年同比增速均大于10%,但相反,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则显示2018-2020全国的社零增速均小于10%。其中受疫情影响,2020年社零增速为-3.93%,而同期网上零售则为10.9%。可以看出,近三年电商是拉动我国社零的增长引擎。在日常生活消费中,电商已经成为主流消费渠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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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业证券的研究,2019 年中国前三大电商企业分别为阿里巴巴、京东和拼多多,合计市场份额 79.9%,其中第三方模式的阿里巴巴和拼多多分别占比55.9%、7.3%,自营模式的京东占比16.7%。

据阿里巴巴2021财年公告,核心商业收入同比增长42%至6,211.46亿元(占比约86%),其中中国零售商业收入同比增长42%至4736.83亿元。从用户端来看,阿里巴巴生态内的全球活跃消费者超过10亿人,但仅有约2.4亿消费者来自国际零售市场。从移动端来看,截至2021年3月中国零售市场的移动月活跃用户达到9.25亿。

可以看出,作为最主流的电商平台公司,阿里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其龙头地位仍然无法撼动。

在商业模式上,阿里巴巴的为买家和卖家搭建了一个虚拟而自由的交易市场,通过聚集人流量、抓取用户数据等方式销售平台的坑位、广告与流量,这与现实中的购物中心很相像。但不同的是,现实中的购物中心并不存在一家独大的局面,而如今的阿里已占据电商的半壁江山,利用早期积累起来的人群做着租赁性质的流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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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商平台在市场占比上的悬殊差距,让阿里在邀请品牌入驻上更占优势,二选一的事件品牌见诸报端,其中最为知名的是2019年格兰仕“二选一事件”。 2019年5月28日,当时格兰仕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梁昭贤率队造访拼多多总部,并正式与拼多多建立了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随后即出现了格兰仕天猫搜索异常事件。双方在微博掀起口水战,并展开诉讼。有评论显示,此次事件是品牌对平台“二选一”垄断条款的一次强势反抗。

2021年4月10日,国家相关部门阿里巴巴开出182亿元的反垄断罚单,责令其停止相关违法行为。过往受限于二选一不正当条款,京东服饰类发展缓慢,而就在过去一年里,京东服饰类迎来了100多家国际和国内品牌入驻。今年双11期间,天猫过去的重要品类——服饰就成了京东的业绩增长亮点。

可以说,电商平台间的恶性竞争,不仅伤害电商行业的良心发展,更阻碍了品牌商的高速发展。不仅如此,平台型公司都存在“二选一”、相互屏蔽的现象,比如早年的3Q大战、微信屏蔽抖音、阿里屏蔽微信等等,平台经济本应相互借鉴良心发展,却各自建立起高高的围墙,圈住的不仅是平台的小蛋糕,还有消费者的消费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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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作为基础设施,更应助力民族品牌崛起

从最初的“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到近年来,不管是马云还是张勇都在强调GMV的数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对商家的赋能。但从近几年的表现来看,阿里并没有做到。

“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在各自领域占据垄断地位,对社会来说已经是基础设施,对人们来说就像自来水一样的存在,不应止步于行业内竞争,而应思考如何助力更多民族品牌崛起走向全球。”东极定位专家江涛说道,“过去,电商二选一、平台之间相互屏蔽、大打流量战价格战,这些都不利于民族品牌的良性发展,很多品牌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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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182.28亿元罚款。这一数额刷新了中国反垄断行政处罚纪录。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集34家中国互联网公司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充分发挥阿里案的警示作用,各平台限期一个月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4月26日,总局再次对互联网巨头出手,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根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21年被确立为反垄断“大年”。可以说,这对中国品牌是重大利好消息,对中国经济也是。

“不仅高科技行业,消费品行业更需要民族品牌的崛起,而这需要平台型企业更多助力。”东极定位咨询江涛进一步表示,“在日化、服装、护肤、零食、餐饮等众多行业品类,中国品牌仍较为弱势,外国品牌占据领先地位,互联网平台作为品牌传播、产品销售的重要平台,理应站出来承担更多的责任。”

在高科技领域,中国高铁、华为5G已经领先世界,而消费品领域,领袖全球的中国品牌又有哪些?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各平台之间持续恶性竞争,损失的不仅是平台,还有中国的消费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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