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温岭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她在某网店购买了一双拖鞋,价格为50元,穿上3天左右拖鞋出现脱胶。李女士与客服进行协商退换货,商家拒绝其要求,李女士无奈之下投诉至温岭市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温岭市消保委联系当事双方了解情况,消费者李女士向消保委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证据。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商家表示拖鞋脱胶是穿着环境、方式等人为原因造成,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李女士购买的拖鞋出现的问题,在三包范围之内。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该经营者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协商,经营者最终同意消费者李女士退货退款的要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购买的拖鞋在较短时间内出现脱胶问题,商家应当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责任。
温岭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平台;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12315电话进行投诉。(记者郑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