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台州温岭市消保委接到云南消费者宣先生投诉,称其在温岭市城东某公司开的网店购买了一个水泵,使用7个月后不再工作,在客服指导下检查无果,便自费将产品寄回厂家检修。却被告知无法维修,并要求支付150元置换新机,宣先生认为这不合理,于是向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温岭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了宣先生。宣先生表示,水泵还在保修期内,且属于质量问题。他在购买时也咨询过客服,客服表示能用3到5年,现在才7个月就说不能修要求补钱换新,他不能接受。商家表示水泵不是质量问题,产品故障和使用环境有关系。宣先生表示这种水泵他不是第一次使用,之前的使用了超过3年才坏掉,同样的环境和使用方法,所以并不是其使用方法问题。最后,因为厂家并未提供商品故障是人为原因的鉴定结论,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向企业详细解释厂家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厂家同意免费换新,宣先生表示满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水泵产品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故障,理应由生产者、经营者承担保修责任。

温岭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及修理水泵等机电产品时应注意要到正规店铺购买。购买前要查看店铺营业执照,网店一般可查看电子营业执照,做到货比三家,最好选择业内口碑好、规模大、时间长、经营状况好的经销商,不要受经销商打折、优惠等促销宣传所迷惑;要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保存好购车发票、三包凭证、维修记录、照片等相关证据,万一有消费纠纷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依法依规维护权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且在和商家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购物平台发起维权申请,或者拨打12345或向当地有关单位反映。(记者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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