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针对网络上题为《研发费用自相矛盾,4500万不易而飞,靠一根鸭脖撑起市值500亿的“鸭脖之王”被高估了吗?》的文章,绝味食品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研发费用与2018年财报中披露的上期研发费用存在差异系口径差异。

绝味食品在公告中表示,2017年披露的公司年报“经营成果分析”章节中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投入与2018年财务报表列报的上期研发费用存在差异系公司产研结合下生产研发模式下业务口径对于研发费用投入的理解与2018年6月财政部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的研发费用存在口径差异。2018年,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后,公司业务口径与财务口径进行了统一,年报“经营成果分析”章节中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投入与财务报表-研发费用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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