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觉得6块钱也不贵,我就在付款后打开链接,准备进入直播间与美女聊天,发现什么也没有,紧接着收到扣款600元的信息,才知道被骗了。”近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民警讲述了自己的被骗经历。
11月1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何某某等15人提起公诉。
2019年9月,何某某网购了一套“雷台”源代码并搭建诈骗平台,管理“雷台”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还将平台分为前台和后台,设有一个“雷”按钮。只要打开按钮,后台发起支付的金额就会变成前台设置金额的100倍。随后,何某某先后与李某、朱某、蒙某某等人实施犯罪。李某等人是前台“推手”,登录“雷台”设置几元钱的金额后,就能获得二维码链接,他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个链接推广出去,诱导受害人扫码付款,掉入“雷台”陷阱。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上当,“推手”在微信朋友圈中上传色情暗示照片,大量添加微信好友,以群发“5元看激情视频”“6元进美女直播间”等色情信息诱惑受害人。
“这些信息都是假的,根本没有视频或者直播,我们从平台知道他们完成付款后,就立刻把微信好友拉黑,再继续寻找别的被害人。”李某向办案人员交代,非法获得的收入进入何某某的微信商户号后,再提现到商户号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因每日诈骗所得太多,微信商户号会被限额封号,何某某就找到叶某等人收购银行卡注册商户号。
“每开一套卡我会从何某某那里得到2000元好处费,总共收购了98套。”据叶某供述,他还会以每套卡1500元的好处费再委托别人买卡,卡的收购过程会经历“层层盘剥”,最终,很多银行卡的实际所有人并没有获利,以为只是把卡借给亲戚朋友,却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犯罪工具。
“付款时觉得几块钱无所谓,被骗时觉得几百元不值得,再加上本身的行为也不光彩,不会去报警。”何某某作为“雷台”的管理者,将每一笔诈骗金额定为最多900元,他牢牢抓住了受害人的心理,“其实在微信支付时,页面显示的是扩大后的金额,不过大多数人急着输入密码,或者用指纹、面容支付,等到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
今年3月,公安机关分赴广东、黑龙江、江苏等地,将何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何某某等人诈骗所得合计1800余万元,同时涉嫌多个罪名。
该案承办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金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青年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远离色情、赌博等诱惑,提高防骗意识;同时,不随意外借银行卡、电话卡等;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应尽快、尽多保留聊天记录、汇款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