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发布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

三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共追加认定涉黑案件947件,追加认定涉恶案件4756件;审结改变涉黑案件定性701个,审结改变涉恶案件定性8409个。为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237人、不起诉2814人,监督撤案188件328人,切实防止冤假错案。

检察机关及时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重畸轻等问题,监督涉黑恶案件立案1893件3976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49件,对涉黑恶案件提起抗诉1151件。

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检察机关严惩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对劳务、房产等领域“黑中介”,以及“黑心诊所”、车匪路霸等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举措,三年来提起公诉侵害企业权益的涉黑组织1179个,对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插手民间纠纷黑恶犯罪提起公诉77565人。

检察机关还注重发挥检察制度优势,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对涉及社会治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乡村治理、自然环保、金融放贷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恶案件,做到“一案一建议”,共制发检察建议26065件,行政主管部门已反馈23800件,反馈率达91.81%。(记者刘硕、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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