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仅意味着制度要从纸面走向实践,更意味着要通过实践完善制度。对那些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接诉即办”实践过程中,也都立足本领域和本职工作进行着机制创新,各家有各家的高招,不断提升问题解决效率。
盼了7年的房产证拿到了;小区修缮资金缺口补齐了;历经波折的老楼加装电梯工程竣工了……几个月来,随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火热展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作为城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看似家长里短、柴米油盐,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但桩桩件件关系着百姓人家的幸福指数,也可能因为处理不当滋生这样那样的问题麻烦,影响到一个片区的和谐运转。大大小小星罗棋布的社区,需要投入大量治理资源。而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大着力点就是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老百姓家门口那些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给办好、办顺心。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不是抽象的概念,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我为群众办实事”正是其生动实践,“接诉即办”则是实践的重要抓手。化繁为简的12345热线,帮助群众和企业一个号码找到政府,进而促成了一个“群众-顶层-基层-群众”的治理闭环。“接诉即办”始于群众诉求,又超越群众诉求,以刚性制度保证治理资源与民生诉求精准充分匹配,本质上是各方治理主体在党的领导下携手攻坚,提高民生获得感的履职过程。
接到群众诉求,迅速把事办结,效果显著,为何还要向前一步?事实上,城市进入精细化治理阶段,也意味着面儿上的事都办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基本是细刺儿、硬骨头。群众反映的小事,很多都不是新事,牵涉的主体也很多,既打来热线电话,就说明之前走了一些常规流程但未能解决。面对这类问题,如何避免接诉部门踢皮球,保证办理部门往前冲,就成了重中之重。着眼于此,“接诉即办”制度在实践中进行了机制创新。比如,明确“首接责任”,杜绝了以“这事不归我们单位管”推诿的可能,将“找人”的成本从群众身上转移到接诉单位身上;要求“限时办理”,因事制宜,实行2小时、24小时、7天和15天四级处置模式,规避了泥牛入海、干等没信的顽疾。近日,《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种种机制创新亮点将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让群众“说话有人听、困难有人帮、事情办得快”成为一种常态。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北京这座超大型城市,社会诉求多元,新老问题交织,“葫芦”也好、“瓢”也好,都在动态变化,不可能按下去就一劳永逸。对那些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接诉即办”实践过程中,也都立足本领域和本职工作进行着机制创新,各家有各家的高招,不断提升问题解决效率。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基于热线积累的1100万条民生数据筛出27个“每月一题”,开启“靶向治疗”;对因开发商遗患导致迟迟办不下房产证的问题,有关部门确立“无错优先”原则,以务实精神让数万家庭心安;对预付卡“坑人”问题,有关部门起草《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根治乱象提供法律支撑;有街道把“见面率”纳入考核硬指标,创造性提出了合理诉求“上门办”、不合理诉求“上门劝”的工作机制;有街道组织城管、安监等六部门组团下沉网格,既充实了单格执法力量,又能“一次多检”节省商户时间……“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仅意味着制度要从纸面走向实践,更意味着要通过实践完善制度。从最初的“接诉即办”,到如今的“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坚持机制创新,并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规范,都推动着“接诉即办”不断成熟定型。
犹记得2013年初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敏锐的观察者发现了一个历史性变化:“管”字退场,“治”字登台,以期“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一字之别,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治理理念的改变。于相关部门而言,这是职责;于市民而言,这是提醒——每个人都不是单向度的“被管理者”,而是参与治理的“主人翁”。反观“接诉即办”,其实正是顺应了这一规律,以12345热线为媒,实现了“群众点题、政府回应、携手求解”的高度互动与良性循环。
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永远在路上,充分激发“接诉即办”制度红利,持续进行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全市上下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治理梦想将加速照进现实。
(崔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