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琼中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消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称,2022年3月1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在省外来琼人员主动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县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对相关风险人员落实隔离管控、相关场所落实消毒等措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和专家第一时间赶抵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目前,该人员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活动轨迹:
3月8日约9时乘坐海航HU7320航班前往海口美兰机场,约13时出机场乘坐私家车来琼中,约16时到琼中永和酒店,入住后未外出。
3月9日约6时乘坐私家车到百花岭进行拍摄,一直工作到16:30乘坐私家车去县医院做核酸检测,约18时返回永和酒店,晚餐在房间订的外卖,晚餐后未外出。
3月10日约7时乘坐私家车到百花岭进行拍摄,并进行核酸采样,一直工作到约20时坐私家车返回永和酒店,晚餐订的外卖,晚餐后未外出。
3月11日9时初筛结果呈阳性,立即转送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省临床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高度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相同时间、相同轨迹人员,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0898-86221586),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流涕、咽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