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十三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200余起,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

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全省公安机关严打金融犯罪,以洗钱、假币、银行卡、证券、期货、保险等领域经济犯罪为重点,深入推进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犯罪“歼击21”打击行动,对与地下钱庄交织复合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毒品走私等犯罪开展一体化打击。2021年,全省共立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件90起,打掉作案窝点32处。组织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严打骗取贷款、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210起,切实净化了全省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方面,我省重点打击以“分享经济”“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网络众筹”等为幌子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守住百姓“钱袋子”。2021年,全省共立非法集资、传销案件10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51名。

严打涉税犯罪和涉企经济犯罪。我省组织开展打击自然人代开虚开、石油炼化行业虚开犯罪专项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涉税犯罪打击力度,成功侦办“2·22”虚开发票案、“2·0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15”骗取出口退税案等特大案件;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移送审查起诉数分别同比上升3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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