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累计赔偿限额400万元,每人赔偿最高5万元……”在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食堂,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程燕耐心地向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费率政策。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人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如果出现有异物或食物中毒、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况,受害人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先行向受害人赔偿。
“学校投这个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非常有必要,也是为学生与学校同时提供了一道保护屏障。”省溧中总务主任张茂发表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一旦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保险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为学校承担保险责任,可以使学生得到及时救助赔付,有效减轻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压力。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仅适用于学校食堂,对其他餐饮经营单位、食品生产企业等也同样给予保障。“过去餐饮业没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营单位直接面临向消费者赔偿的责任和引发纠纷矛盾的潜在压力。有些经营单位因为一起过失或疏忽处理不当,便会陷入困境甚至倒闭。”程燕介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保障消费者权益,树立企业放心消费口碑,有效降低投保企业责任风险,而食安险“风险越大、缴费越高”的弹性费率,也倒逼企业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从根本上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有效减少投诉纠纷,提高监管能效、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溧水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联合教育、民政、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压实属地政府食责险试点推广责任,并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保险作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投保食责险生产经营单位211家,保费64.9万元,保额3.9亿元,其中农村集体聚餐、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肉蛋奶生产企业、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等重点行业投保率已达100%,有效促进纠纷化解,维护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和谐稳定。
接下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组织本地保险公司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由点及面逐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在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作用的同时,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守食品安全红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童羽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