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斡尔人的婚姻有什么特点?

达斡尔人对男婚女嫁非常重视,因而形成了内容丰富、特色独具的传统婚姻习俗。一夫一妻制婚姻,在达斡尔族中产生很早,并一直传承到今天。历史上,达斡尔族实行并不严格的族内婚,通婚范围主要在本民族内部,即以异姓成员为通婚对象。后来,由于与鄂温克族、蒙古族、满族、鄂伦春族和汉族等民族长期相邻而居,和睦而处,同其他民族之间的通婚也得到允许。氏族外婚制度是达斡尔族婚姻习俗方面的又一项基本制度。同一哈拉(氏族)、莫昆(家族)的男女因为有血缘关系、为同一父系祖先的后代而严格禁止互相通婚。为保持亲戚间稳定的伦理关系,达斡尔人虽然允许部分有亲属关系的人通婚,但是要求双方辈分必须相同,严格实行同辈婚。同时,入赘婚比较普遍。男人入赘女方后,所生子女仍属父亲的“哈拉”,女婿在岳父家只从事劳动,并无继承女方财产的权利。

达斡尔族的封建礼教和道德观念根深蒂固,父母包办婚姻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青年人没有自行选择配偶的权利,也不能进行自由的婚前社交活动。长期以来,这些婚姻制度和习惯一直受到习惯法和社会舆论的保护。其传统婚姻习俗,通常包括择偶、定亲、过礼、结婚等程序。人们选择配偶讲究年貌相当、门当户对。在年龄方面要求男女双方大致相近,男方与女方同岁或比女方大一岁至三岁均可。

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传统婚俗中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被彻底废除,青年男女可以通过自由恋爱为自己选择称心如意的配偶。

达斡尔族人去世后有哪些习俗?

在新中国成立前,达斡尔族实行土葬。人死以后更换寿衣,摆上供品,亲朋好友为之吊丧,尸体停放三天后用棺椁装殓起来,运到坟地土葬。在各村屯,都有本“莫昆”(家族)的共同墓地。同一家族的人死了以后,按辈分的先后,自北向南一代一代埋下去。殉葬品有死者生前所用的物品,如首饰、烟袋、鼻烟壶、小锅、勺、碗、筷和刀子等,并有杀马祭葬的遗风。新中国成立后,在政府的提倡和周边民族的影响下,达斡尔族逐步废除了杀马殉葬的古老遗风,大力实行文明节俭的新葬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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