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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中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6日发布公告,延续实施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2019年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