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群围绕在法官身边的技术翻译、技术参谋、技术调查官,将查明的技术事实快速、准确地传递给法官”,2月15日下午,技术调查官张辉在发言时介绍了“技术调查官”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
当天同一时间段,115名兼职技术调查官正式受聘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来自机械、化学、医药、材料、通信、电学等各个技术领域,以辅助法官破解技术难题。
聘任115名兼职技术调查官药学、通信领域专业人员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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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数据显示,自2014年11月成立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相关的技术类案件2.3万件,审结2万件。案件涉及通信、医药、生物、化学、材料、计算机等诸多高新技术领域。
而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交织,如何让法官准确快速把握技术要点、查明事实真相,对于案件审判起着重要作用。技术调查官就扮演了类似桥梁的角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学军表示,技术类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新类型、新技术案件的审理对法官提出了新挑战。技术调查官能够帮助法官厘清技术问题、查明技术事实,将技术讲清楚讲准确,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获得当事人认可。
“我们结合案件结构的新变化,适当增加了药学方向、通信方向的技术调查官,以更好适应案件审理需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副主任周丽婷表示。
在人员结构上,本次选任的技术调查官平均年龄41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3%,博士占比40%,从事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工作平均年限15年。来自高校、研究院所、医院的技术调查官数量明显增加,整体形成专利审查行政机关和高校、研究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及企业“三五二”来源比例结构。
据了解,2015年10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技术调查室,首批选任37名技术调查官。七年多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先后选任三批次技术调查官共计183人,总计参与3281件技术类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法官的技术翻译或技术参谋”
技术调查官制度是伴随着知识产权法院而生的,其目的在于协助法官查明技术类案件中的技术事实,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技术支持。201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技术调查官制度。
在张辉看来,技术调查官其实更多的是法官的技术翻译或者是技术参谋。“在日常的配合工作中,技术调查官保持中立,并不发表任何法律意见。我们只是对技术的事实进行判断,最终结果还是由法官裁决。”
如何快速、准确让法官理解技术事实难点?张辉建议对较复杂的技术路线、专利技术的整体性用流程图或者思维导图进行说明。同时,作为技术调查官需要保持中立的态度,将有意混淆、过度解读、张冠李戴的技术内容进行纠正。
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逐步丰富和完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注重建章立制,《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对于技术调查官的选任条件、职能定位等做了细化规定;《技术调查官回避实施细则》保证技术调查官公正履职;《技术类案件咨询费用管理办法》保障技术调查官制度长效运行。
据了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涉及交叉学科的案件中,设置“双技术调查官”,指派两名技术调查官共同参与。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并构建了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以解决涉知产案件逐年增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相关案件审理效率低等问题。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技术调查官全部进入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参与审理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各基层法院及京外法院重大疑难案件47件。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