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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避免长时间劳作给职工身心带来不利影响,让职工享有更多的休闲时间和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3位委员如是呼吁。
带薪休假近年来在舆论场上屡受关注,此话题在两会上甫一亮相也引发了诸多讨论。事实上,我国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早就将带薪年休假规定为职工的法定权利,赋予劳动者合法休息权。可以说,带薪休假这一基本权益在法理上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一些企业在落地过程中往往将其束之高阁,带薪休假权在实际操作中沦为“纸面上的权利”。
为啥带薪休假在某些企业依然是“奢侈品”呢?换句话说,带薪休假缘何落实难?现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站在企业层面来考量,对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经营压力大,带薪休假背后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使得部分企业不堪重负。对劳动者来讲,劳动者天然处于劳资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在带薪休假方面并无太大的“议价权”。某种程度上而言,带薪休假又与工资收入直接挂钩甚至关系到个人“饭碗”问题。一旦休假,可能意味着除基本工资之外的绩效考核收入和奖金基本就与你无缘了。加之受到某些畸形的加班文化影响,一番权衡之下,不少劳动者就这样“自觉”放弃了带薪休假的念头。
尽管部分企业和职工个人对此“心照不宣”,落实带薪休假仍不容回避。结合上文所提及的现实问题,要让劳动者的这项权利落到实处,还需在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做好利益权衡,寻求某种协调机制。企业一方需明白,公司的运行效率并不单纯取决于员工的劳动时长,相反,只有积极兑现带薪休假权、充分保障职工休息方能更好激发其积极性、提升劳动效率。当然,带薪休假的成本消化不能仅靠企业一方结账,公共财政也可以考虑通过合适的方式予以支持。一方面,可通过减免税负压力来分担企业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加强监管、适度提高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于一增一减之中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