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明确,将对940辆车按使用年限发放奖励资金。其中,对31吨以上重型货车(系统额定功率≥110kW)的市级奖励资金每年最高达到54.6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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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四年给予不同的奖励资金
根据安排,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由“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示范应用联合体”由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牵头,会同燃料电池系统企业、车辆运营企业、加氢站运营企业组成。
《通知》明确,对“示范应用联合体”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资金支持,主要包括车辆推广奖励、车辆运营奖励、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关键零部件创新奖励等。其中,将对940辆车按使用年限发放奖励资金,同时在四年中给予不同的奖励资金。对31吨以上重型货车(系统额定功率≥110kW)的市级奖励资金每年最高达到54.6万元/辆。
《通知》提出,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考核任务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示范应用项目,达到中央考核要求。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基础信息和车辆运行数据需无条件接入指定的第三方平台。
此外,每个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在第二年度内示范的车辆,本年度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万公里,此后两年每年度的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且车辆在示范城市群内用氢行驶里程比例需达到80%以上。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出现四大转变
2021年8月,京津冀、上海、广东三大城市群首批入选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同年12月,河北和河南两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获批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方海峰介绍,随着示范政策以及城市群建设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出现四大转变。一是核心技术从依赖进口向自主创新转变;二是整个应用场景从公交车向物流、重卡各个细分领域拓展;三是地方政策从注重推广规模转向完善制度环境;四是氢能从无序管理转向规范化管理。
北京市经信局副局长毛东军透露,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首年度新车上牌超过1000辆,实现了氢能产业“从1到10”的突破。下一步北京将着力构建支撑国家和区域氢能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平台,支撑源头技术向终端应用转移转化,推动氢能产业发展阶段实现“从10到100”的跨越,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城市。氢能产业也将是京津冀区域高精尖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