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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寒暑假是否算在教师产假中?安徽省卫建委回复时表示,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执行。大皖新闻报道后(点击见详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小编查阅教育部网站发现,在2019年,教育部曾给出明确答复。有网友在教育部网留言表示,她是一名普通大学教师,二胎产假正逢暑假。她在网上查询到一个名为《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的文件,该文件精神表示教师产假如遇暑假可以顺延。我想请问是否真的有这个文件,具体又是如何执行的?

教育部回复: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规定,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各地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执行。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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