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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皖新闻讯5月26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吴谢宇辩护律师处获悉,吴谢宇故意杀人案将于5月30日上午9时公开宣判。

大皖新闻记者看到一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出庭通知书,上面载明,该院受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定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此前,5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

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大皖新闻首席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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