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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主办的《债券》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题为《指数在国内外资管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应用实践及对理财产品应用的启示》的专题文章,文章梳理了国内外资管产品业绩基准的应用实践,并针对理财产品业绩基准的应用提出相关建议。
文章表示,当前,固定数值型和区间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以下简称“业绩基准”)是我国理财产品业绩基准的主导形式,这与国内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资管产品有所不同。
美国相关规定建议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指数尤其是宽基市场指数,欧洲鼓励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采用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和投资跟踪标的。我国公募基金相关监管规定明确了指数在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应用,并强调了基准选取的合理性。
基于国内外实践与现状,文章建议理财产品的创设机构先在固定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的测算依据中纳入指数,逐步引导理财产品采用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并针对同类型理财产品创设收益指数,以细化产品特征,提升产品的可比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