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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西宁8月16日电 (记者李江宁)据青海省林草局16日消息,为破解保护与发展难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青海省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省部共建方式,在青海省开展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开展20项建设任务。

青海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草原面积仅次于西藏、内蒙古、新疆,居全国第四,草原是青海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根据国土第三次调查数据,青海省草地面积5.92亿亩,占该省国土面积的56.67%,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4.92%。

图为青海境内草原风光。李江宁摄

近年来,青海省草原保护修复力度不断加大,草原利用水平逐步提高,草原生态质量持续改善,草原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同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不断加速,草原生产方式和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草原保护与发展间矛盾日益突出,需要探索符合新时代草原高质量发展的改革路径。

据青海省林草局介绍,试验区建设分两年推进,到2023年底,各项建设任务整体推进,完成6项试验区创建具体任务,探索建立一批草原保护发展的机制和制度等成果。到2024年底,完成14项试验区创建具体任务,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创建,验证创建成果,全面评估和总结建设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上升为国家政策的经验模式。

记者了解到,试验区建设任务中,整省推进建设任务14项,整县推进创建任务5项,涉及14个县(市),分别在果洛州达日、久治两县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试点;在海南州贵南县、海西州德令哈市开展现代草产业试点;在海西州天峻县、玉树州称多县开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在海北州门源县、海晏县,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果洛州班玛县,海南州共和县探索草原绿色发展模式;海北州祁连县、刚察县开展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试点。(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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