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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杰在8月23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三角示范区地跨沪苏浙两省一市,存在对外交通联系效率不高、内部路网连通性不足、交通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与以往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跨域一体、统筹兼顾”。示范区涉及两省一市的省、市、区(县)“三级八方”,规划编制协调难度较大,为了取得“最大公约数”需要付出极大努力。《专项规划》重点聚焦跨区域、骨干型交通设施,统筹形成规划布局方案,有力推动示范区及周边区域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和运输服务整合。
二是注重“生态优先、水陆并举”。《专项规划》从顶层设计到目标指标、规划布局、政策标准都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理念,注重环淀山湖和主要河道的蓝道系统构建、水上交通线路方案和绿道系统方案设计。
三是注重“存量优化、增量创新”。根据示范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布局,以及规划人口小幅增长、建设用地减量化等规划要求,既要改善路网连通性,又要尽可能利用存量,集约利用通道,《专项规划》提出“有限增量”并适度控制道路红线。此外,还重点研究了适应区域特点的“低运量”“小系统”“微枢纽”等方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