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御湖国际楼顶违建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

经调查,御湖国际楼顶违建约2400平方米,系原江苏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海尔斯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建。对该楼顶违建,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局一直积极处理,督促该公司进行自拆。因经营不善,自2015年起,江苏海尔斯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始终没有履行违建拆除主体责任进行自拆。

下一步,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局在要求违建使用人停止使用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违建应当首先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在违建当事人无法自拆情况下,因玻璃幕墙拆除复杂且百米高空拆除危险性大,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局将组织专业队伍,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拆除,回应社会关切。(总台央视记者 黄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