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实施前,当前社会出现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质疑,有必要认真解答这个问题。一些人认为这一制度会导致离婚难,还有一些人担忧离婚期限延长,会导致家暴、财产恶意转移等行为发生。其实这些担忧根据不足。

第一,关于我国是否存在离婚难的问题,我们不可以简单的回答是或者不是,因为这个问题涉及离婚法律制度应遵循的社会价值观以及国情现状问题。一些人主张的让离婚更容易的观点,其社会价值观怎样?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实际上,让离婚更容易,这种价值观并不是世界上的主流,也不是普遍的做法。在美国的拉斯维加斯,结婚、离婚的程序都非常简易。但这种婚姻的效果,在全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得不到认可,甚至美国本土的多数州都不认可。在我国,对法律提出“易离婚”或“离婚易”的要求,更难以为社会所接受。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认为,婚姻制度有不容忽视的道德伦理基础,即尊重婚姻、尊重家庭、珍惜感情。因此,简单地批评我国冷静期的做法会导致离婚难,这一说法值得商榷。

第二,民法典规定在协议离婚中适用冷静期,这个做法有清晰的社会问题意识:现实中确实出现了轻率结婚和轻率离婚的社会现象。离婚多了,一方面体现了婚姻当事人的自主权得到了承认;另一方面,也确实有一些人对自己的婚姻和感情不自重。冷静期制度的设置,背景是一种明确的问题意识,而且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前实验性的做法表面,冷静期有很好的作用。

第三,该怎样理解冷静期?我们应该知道,冷静期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从这个角度就是鼓励婚姻自主。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确实没有感情或者原有感情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关系。在法律上,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自我决定权,也就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而夫妻间矛盾通过协议的化解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两当事人和好,另一种是离婚,因此,我们不能得出夫妻协议只能离婚的结论。当然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也存在和好的可能,所以就需要在法律上建立冷静期,解决轻率离婚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轻率离婚造成的恶果的确很严重。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第四,我们必须要意识到,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因为婚姻产生了家庭,但是家庭中并不仅仅只有夫妻,还有其他因素,要综合考虑问题。当然我们不能用家庭来捆绑夫妻,但也必须要意识到除了个人感情之外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一并考虑。冷静期的制度,也有这一方面的因素。

最后,要知道离婚冷静期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婚姻当事人的矛盾不能自我化解,就需要去法院解决。比如出现家暴、转移财产等情形,就不是协议离婚能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在诉讼离婚中解决。一旦发现有家暴、转移财产的情形,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马上向法院提出,采取诉讼保全等救济措施。如出现家暴、人身伤害等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对于转移财产等问题,也有诉讼保全的法律。所以,有些人炒作这些问题,把这些问题放在协议离婚制度中,就混淆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制度的区别。当事人的争执一旦到了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有不利情形时,法院都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都有详细的规定,此类问题无需担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