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间,北京文化(00080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北京文化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晚间,北京文化还公告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经查明,北京文化于2018年部分项目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确认条件,导致公司于2018年度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元,公司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因北京文化未能对收购子公司进行有效整合,缺少对子公司项目管控、预付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关键控制环节,内控设计层面存在缺陷。另外,北京文化子公司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合同签订未经母公司层面审批,不符合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控执行层面存在缺陷。
北京证监局指出,北京文化在对子公司管理、预付款及投资款管控、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报中内控自我评价报告部分披露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该信息披露不准确。
对此,北京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对北京文化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宋歌、张云龙、陈晨分别作为北京文化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北京证监局对宋歌、张云龙、陈晨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