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河禹州市境内61公里的颍河河道林木和阻水障碍物得到有效清理解决,在今年防洪泄洪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检察建议很及时!”日前,禹州市河长办主任郭长勋对该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9月2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今年汛期来临前,禹州市检察院在对颍河禹州市境内河道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部分干涸河段存在不同程度的林木种植、垃圾堆积等堵塞情况,严重影响汛期安全。而省、市两级河长办下发清理颍河河道“四乱”的通知后,对河道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部门一直未予落实。

禹州市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先后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河道防汛和清障职责。

明明有要求,为何不履责?检察官深入了解后发现,在清理河道林木时,一些村民对自己栽种在河道已经成林的树木被砍伐表示不理解,而林业部门和水利部门对河道内属“四乱”范畴,应予砍伐的林木范围和清理方式意见不统一,这些都阻碍着工作推进。

禹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查找相关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多次牵头召开“河长+检察长”联席会议,与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相关乡镇等各方共同协商,提出由禹州市水利局对河道内需要清除的林木进行界定,制定清理方案后,抄送禹州市林业中心,林业中心以清理方案为依据对河道内影响行洪的树木授权沿河乡镇办直接清理,并加强对超范围清理部分的监督管理,清理时依法办理采伐证。

禹州市检察院提出的解决方案得到各方认同。该院干警随后及时跟踪监督,保证颍河河道内影响行洪的林木和其他障碍物被全部清除。

7月20日,河南多地连降暴雨,禹州市61.6公里的颍河河道行洪畅通,未发生桥洞被林木垃圾堵塞的情况,无严重灾情发生。(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刘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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