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分为深化准入准营退出新改革、创新市场主体服务新方式和完善精准长效监管新机制三大部分,旨在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一体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纾困解难,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据悉,“深化准入准营退出新改革”主要包括推行“登记确认制”、实行承诺容缺受理、实施注册“一日办结”、深化“一照多址”和“一证多址”登记、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行“一照通行”、推进深港澳商事登记一体化和拓宽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等8条具体措施。
推行“登记确认制”对企业来说有什么好处?市注册局副局长赖丽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登记确认制”对市场主体来说一是申请更便捷。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章程或协议实行自主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实施自愿登记。二是材料更精简。市场主体无需提交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文件。凡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卡包”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与此同时,登记更规范、系统更智慧、退出更便利、质量有保障。
针对疫情之下企业适用“歇业制度”,赖丽英透露,2021年3月,深圳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宝安区试点推行“歇业制度”,为18家企业办理了歇业登记,主要涉及跨境电商贸易、商务服务、科技类等行业。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充分借鉴了深圳的试点经验,已将歇业登记写入条例,在全国推行。
“创新市场主体服务新方式”主要包括: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扩大电子照章应用范围、深化年报“多报合一”、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加强质量品牌技术服务、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9条具体措施。在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方面,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制定具有先进水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00项,发布地方标准350项,团体标准1000项”的目标。
《若干措施》在“完善精准长效监管新机制”方面推出5条具体措施。其中在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推动制订《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推动设置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在信用监管方面,完善“信易贷”白名单推荐机制,优化信用融资产品“深信贷”,并率先在前海开展跨境征信试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公益性海外维权服务,要在重点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累计达120家。(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