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发布公告,将自2023年4月12日(周三)结算时起,调整棕榈油期货在内的10个品种的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具体来看,大商所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6%;其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根据通知,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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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大商所还发布了调整棕榈油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自2023年4月11日交易时(即4月10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P2304、P2305、P2306、P2307、P2308、P2309、P2310、P2311、P2312、P2401、P2402、P2403合约和液化石油气期货PG2304、PG2305、PG2306、PG2307、PG2308、PG2309、PG2310、PG2311、PG2312、PG2401、PG2402、PG2403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降低交易成本,便利实体避险
期货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实体企业管理市场风险的意识和主动性在不断提高。特别是经历了2020年来疫情等造成大宗商品波动风险增加的时期,相关企业对于参与期货市场避险的需求日益提高。进入2023年,大宗商品市场运行保持稳健态势,对于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实体企业来说,希望能够进一步降低期货交易成本。
此次大商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相关品种风控措施进行调整,是交易所立足“为市场办实事”、回应和满足产业诉求的重要措施,有助于改善市场运行和服务质效,将为参与期货市场的实体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为市场注入活力与信心,更好地支持实体企业利用大商所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和定价,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服务大宗商品保供稳价。
相关专家对于此次交易所降低交易成本、服务实体经济的措施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提醒广大市场交易者,此次交易所是在充分听取会员、产业建议并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相关风控措施进行调整,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结合近年和近期的品种价格波动看,调整后的参数仍能覆盖品种价格波动,有效防控风险。
发挥期市功能,护航实体、助力保供稳价
合成树脂是我国重要的化工中间产品,受宏观经济放缓、上游原油价格波动较大、下游需求有待恢复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化工产业链企业面临成本、销售和库存等方面的风险挑战,生产经营压力增大。去年大商所先后3次调整合成树脂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有效维护了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记者在2023中国化工产业(衍生品)大会上也了解到,2022年,石化下游需求总体疲软,表观消费量回落,全球能源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由于库存积压,我国化工行业应收帐款平均回收期增加,企业资金压力大。这方面期货市场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企业利用期货工具可以降低库存风险,控制库存容量以减少应收账款。
对此,东证期货首席分析师金晓认为,大商所降低合成树脂等品种保证金,将进一步减少相关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资金压力,帮助企业以更低的成本管理好库存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今年前3月,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化工品期货价格波动率低于2022年水平,具备调整风控参数的客观条件。”国投安信期货化工首席分析师庞春艳表示,此次交易所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将液化气期货交易限额从5000手放宽至10000手,同时下调聚烯烃、苯乙烯、乙二醇等化工品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此次调整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降低产业客户参与成本,可以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帮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优化市场资产配置,实现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保供稳价的目的。
在油脂板块,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副总经理蒋志峰告诉期货日报记者,2022年油脂油料现货价格波动加剧。大商所在棕榈油等品种上及时采取了提高交易保证金、收严交易限额等风控措施,在维护好期货市场运行秩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期货市场功能。
“2023年前3月,我国油脂油料供应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价格波幅收窄,市场风险减弱。此次大商所下调豆粕、棕榈油等品种交易保证金水平,可以为油脂产业链企业节约套保资金成本,支持企业避险增效。”蒋志峰说。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大商所将进一步健全期货市场风险防控长效化机制,在服务实体产业参与期货市场等方面推出更多务实举措,努力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