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未来、是希望,给他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

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之际,我们将目光对准一群“守护者”。他们中有15年如一日为孩子普法的法治副校长,有把爱镌刻在追求正义之路上的未检检察官,有坚持柔性司法、呵护少年心灵的少年法庭法官,有无偿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团队。

他们正在为少年撑起一把把坚实的守护伞。

特别法庭释放司法温度

“六一”前夕,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来自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同学们身着法袍,认真投入“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设立在刑三庭的少年家事审判团队就是这样一支专业化队伍。“刑三庭也叫少年法庭,主要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婚姻家庭纠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刑三庭庭长都学敏说。

都学敏和同事们坚持柔性司法,注重细节和情感投入,创设了一系列特色审判和帮教机制,悉心呵护“祖国的花朵”。该团队被团中央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让都学敏至今记忆犹新。原被告离异后,10岁的女儿随经常外出打工的父亲生活。在走访调查时,得知因缺乏照料,孩子头上长满虱子,性格也变得敏感胆小,都学敏和同事们心疼不已。“大人之间发生矛盾决不能以牺牲孩子为代价,处理家庭纠纷时,我们首先想的是怎么让儿童的利益最大化。”法官们反复调解,终于让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得到缓和,签署了抚养权变更协议。“看着小姑娘依偎在母亲身旁,脸上有了笑容,我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都学敏说。

“我们少年法庭法官要用心用情释放司法的温度,愿每一个孩子都在法治的阳光下被温柔以待。”都学敏说。

法治副校长的“校园作业”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斌

“同学们,遇到拿刀或手持棍棒的坏人,就是一个字儿——‘跑’,等你安全了,再把脑子里记住的信息告诉警察叔叔,让警察来收拾他们!”5月28日,一场法治辅导课在太康县华夏外国语小学举行,授课人是太康县公安局民警张磊落。

张磊落今年48岁,多年的从警经历让他对保护未成年人、预防青少年犯罪特别关注。“多年前,我在看守所见到一名高中生,他说,‘叔叔我想出去,我还要参加高考呢!’孩子的话让我深感痛心,从那时起我就给自己布置了一个‘作业’——义务为全县的在校学生进行法治辅导。”张磊落回忆道。

从2006年起,张磊落走进中小学开设法治辅导课,一讲就是15年,现在,他兼任着太康县多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

“每年的开学第一课、国家宪法日、‘110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我都会去给同学们讲课。面对校园欺凌怎么办、遇到坏人咋防身等,这些都会讲到。”张磊落说。

一次,张磊落了解到,太康县某高中有个学生总是在学校打架,便找他谈心,当得知学生的理想是当兵时,他说:“你的这个理想很好,但如果有一天你因为和同学打架进了派出所,你的信息就可能进入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有了这个记录后,你想当兵就会被拒之门外。”从那以后,这个学生不再打架了,后来通过努力考上了郑州一所司法学校。

据了解,太康县共有110名民警被聘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他们像张磊落一样,活跃在各个学校的讲台上。

织密法网更护“花”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徐东坡

5月26日,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白永理和律师志愿者们一起到商丘市宁陵县阳驿乡潘集小学,为孩子们送去关爱,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这是省律协“护花维权公益行动”的一项内容。8年来,省律协女工委持续开展这一行动,致力于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并为遭受性侵害的女童及其家庭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方面,作了更严密、更有力度的规定。”白永理说,第四十条明确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这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白永理认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章节,并在许多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织密了法律网络,为未成年人撑起了更坚实的守护伞。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和细化了委托照护制度,并建立了国家监护制度,从制度上为这类特殊人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我接触的大量案例表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应是第一道防线。家长在满足孩子物质需要的同时,应多了解孩子的感情需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给予孩子更多心灵上的关怀和陪伴。”白永理说。

点亮“心灯”照亮前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我就像个‘守望者’,在悬崖边看着不远处麦田里狂奔的孩子。他们跑得很快,有些没注意会渐渐靠近悬崖。我得随时跳出来,拦住他们。”5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办公室主任、“心灯”工作室创始人田丽静说。

点亮心之灯,才能照亮归之途。田丽静和团队成立“心灯”工作室,在办案三个环节渗透两项心理学干预措施。这样的“3+2”模式是“科学办案”,更是“情感疗伤”。

2016年,她被选入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讲师团,为5省13市5万多名学生带去了精品法治课。

几年来,她和所在检察院20多位法治副校长一起,走遍全区70余所中小学校、80多所幼儿园,开展普法教育。

她和团队建起郑州市首家“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中心”,教导孩子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她推动在郑州人民医院南部院区设立“心灯之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中心里“检警医”无缝对接,还有专业的司法社工、妇幼专家开展心理疏导,受侵害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全面照料。

她创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体化平台”,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犯罪预防等工作搬上网。

她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孩子们的人生。

“心灯”的标志,是用“检察”二字的拼音首字母“J”和“C”组成的心形图案。它诠释着未检检察官的初心——追求的正义始终镌刻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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