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深圳首个学前教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正式实施,对学前教育的性质、保育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善育,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深圳学前教育持续发力,通过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立法、学区化治理等举措,交出了一份“幼有善育”的高质量答卷。深圳市教育局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市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1.6%,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7.5%,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由“民”转“公” 公办幼儿园建设提速
“听说我们小区配套的幼儿园,今年将由民办转成公办了!这不仅解决了经济负担问题,也相应提升了教学质量。”居住在龙华区的一名幼儿园家长日前告诉记者。
截至2021年底,深圳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已达到了51.6%。但在2018年,这个比例不足4%,与国家和省50%的要求相差甚远。
3年时间扭转局面,深圳是如何做到的?据了解,深圳不断深挖各街道潜力,围绕各社区布点,大力建设公办园。以新建幼儿园为主,转化存量幼儿园为辅,通过居住区配套、城市更新配建、土地整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或改造其他建筑物等方式,积极挖潜筹集园舍资源,多途径扩充公办园。
具体措施包括:制订《公办园建设指引手册》《民办园转型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和文件指引,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明确公办园建设目标、任务分工、实施路径等;通过政策引导、经费补偿等方式,鼓励承办协议未到期的政府产权园和其他民办园主动转型和良性转型。2019年9月,宝安区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回收7所到期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纳入宝安幼教集团,办成集团分园。
数据显示,深圳市财政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投入从2018年年初的20.79亿元,增长至2020年年初的72.14亿元。《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新建学位12.5万座以上。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5%,每个社区原则上至少有1-2所公办园。
从“低”到“高”
普惠发展格局扩大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要求。
由于历史原因,深圳早期学前教育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民办幼儿园占比高,并未形成普惠发展格局。2012年起,深圳启动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试点,在国内率先探索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模式,被教育部列入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2013年,深圳出台了《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给予每班每年4万元以上的补助,促进普惠性幼儿园规范优质办学,提高教职工待遇和保教质量。
2019年4月,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0%”的任务目标,打响学前教育“5080”攻坚战,强力推动公办幼儿园建设“大提速”,着力提高普惠园质量。
近年来,深圳继续加速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着力构建起以公办园和普惠园为主体、优质特色民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去年,深圳修订《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市教育局拟对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和扶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补助最低标准调整为生均6000元,各区还可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建立梯级式补助标准。
2020年底,深圳圆满完成学前教育“5080”攻坚任务,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1.6%,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7.5%,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增“量”提“质”
推进学区化治理
走进位于罗湖区东晓街道的粤海城幼儿园,幼儿园室内除专用教室外还设有阅读室、游戏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空间,户外还设置了“悬浮森林”天台花园、沙水地形活动区。
“小朋友可以在卵石戏水池、沙池、光影声乐园及种植园地等场所玩耍,这让‘萌娃们’可以更加亲近大自然,在实践中学习。”粤海城幼儿园一名老师告诉记者。
像这样拥有优质教学条件的幼儿园还有不少。深圳一边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一边提升办园的质量水平,实现从“量”到“质”的跃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建设儿童优先的保育教育环境是重要内容。《条例》鼓励利用社区活动场所,拓展学前儿童活动空间,为幼儿园实施保育教育提供支持和便利。今年2月1日起,《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实施。据介绍,学区化治理是以促进学前教育管理过程精细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办园水平优质化为目的,党建、行政、研训、督导四位一体的现代学前教育治理模式。学区由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幼儿园组合而成,多园协同、抱团发展,帮扶提升薄弱园,强化建设优质园,缩小园际差距,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意见》,到2022年底,深圳全市设立200个左右学区,实现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全覆盖,初步构建起学前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
幼儿园的高质量建设离不开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规定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指导标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规范保育教育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规定了园长、教师、保育员、特殊教育教师和卫生保健等人员的任职条件,园长及相关人员的公开招聘原则等。(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陈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