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于3月29日出版的2021年第13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了记者邬慧颖、陈毓珊采写的文章《奇葩招聘缘何难禁》。摘要如下:

日前,一则求职者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被要求填写恋爱经历与时长的新闻引发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时值“金三银四”招聘高峰,不少求职者遇到过“奇葩”招聘条件,一些招聘单位设置不合理门槛,在监管盲区打擦边球,侵犯求职者合法权益。

——面试成隐私公开会。一些受访应聘者表示,自己在面试时被问到过“父母从事什么职业”“能接受几年不结婚生子”等问题。对一些招聘方来说,询问“结婚”“伴侣”等隐私问题已成常规操作。

——岗位要求无端加码。在一些招聘方眼里,当前用人市场僧多粥少,岗位要求因而层层加码:能接受加班者、酒量佳者优先;文案岗能歌善舞者优先;市场营销岗位,写文案、培训、演讲等“十八般武艺”必须样样精通。

——应聘需求与实际工作脱节。设计师必须为处女座、业务员不要双鱼座;秘书必须要与负责人生辰八字相配……多位受访求职者说,部分招聘单位打着综合考虑的旗号,模糊招聘自主权的界限,背后是各种或直白或隐形的就业歧视。

记者采访发现,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当遭遇超越边界的招聘条件时,求职者普遍有不被尊重甚至“受到侵犯”的感受,但往往不会当即表达不满或是向劳动部门反映。

相较而言,招聘单位则容易出现过分强调企业利益、忽视应聘者合法权益的倾向。

苏州大学东吴智库研究员刘成良说,招聘是双向选择的过程,人才的核心品质在于能力和品德,而非外在“标签”。招聘中的奇葩要求,既损害了求职者权益,也有损企业形象。

受访业内人士建议,招聘时少一分套路,多一份真诚,在全社会树立尊重人才、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构建平等和谐的雇佣环境。

此外,奇葩招聘背后隐藏的是求职者权益难保障的法理问题。比如,招聘条件涉及求职者的婚恋、生育等与岗位胜任能力无关的问题,存在暴露个人隐私、损害妇女权益等问题。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说,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就业歧视受害人救助途径等内容仍待细化、明确。

受访专家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干预,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限期纠正并进行曝光,提高违法成本。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应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加强自律,规范人才招聘程序。

部分受访求职者呼吁,劳动监察部门下沉服务、设置广泛便捷的问题投诉与反馈渠道,并加强对就业市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干预其中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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