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30条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以持续激发创业、发展、创新、竞争活力为目标导向,聚焦四方面内容。
围绕创优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措施》提出13项举措。具体包括:做到“非禁即入”,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便利开办登记,优化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平台功能,出台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指南;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0版,拓展告知承诺制范围,细化告知承诺实施标准,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鼓励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照多址”经营等。
围绕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出台了5项措施。具体包括:推进“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以“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确保“山西精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推进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稳步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创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质量巡诊帮扶活动,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
此外,在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和坚持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方面,措施也十分明确,如:提升发明专利预审效率,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新能源和现代装备制造业发明专利进行预审,将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18.5个月缩短至6个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依托“12315”“12345”等政务热线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投诉机制,彻底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