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国内很多车企都推出了方便残障人士使用的福祉车、无障碍出租车等车型,在很大程度上为残障人士提供了便利。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期间,具备无障碍踏板的福祉车也将广泛应用。
随着这些车辆的使用,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备受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旨在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搭乘公共交通、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等,这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先进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乱停车占用盲道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残障人士通行带来困难,《中国汽车报》也做过相关调查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部分地区停车占用盲道现象仍有出现,造成盲道无法正常使用。”王先进提出,同时,由于无障碍电梯等设施维护具有专业性,实际操作中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缺乏专人或专门培训,导致设施设备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停车占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维护不善,使盲道和有些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应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
尽管2012年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同年出台《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做出规定,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社会上对此仍认识不足。“社会公众对无障碍理念认识不足。”王先进谈到,“通用设计、人人适用、服务你我”的无障碍理念尚未得到广泛认同,或片面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仅为方便残疾人使用,而忽视每个人在人生的一定阶段都存在无障碍设施需求。建设全龄友好的无障碍环境,可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受益。
王先进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保障有待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作为专门法规,原则性、倡导性要求较多,强制性条款较少,且缺乏无障碍信息交流、社会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既有的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无障碍的相关规定也相对零散和碎片化,缺乏有效衔接。同时,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城市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报告显示,全国无障碍设施整体普及率不高,既有无障碍设施存在人行道缘石坡道过陡、盲道设置不连续、过街天桥的无障碍电梯设置率较低或故障频发、缺乏无障碍卫生间和厕位等问题。而且,无障碍设施使用监管亟待加强。由于缺乏日常监管,无障碍设施被挤占、损坏的情况较多。
针对上述现象,王先进认为有必要加快专门立法。“有必要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通过立法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他强调。
王先进建议,应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应将既有《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上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提高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的层级,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在立法中明确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监督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规定。
同时,在王先进看来,应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管和维护。立法强化对现有城市无障碍设施运行维护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社会监督、投诉处理、公益诉讼等相关机制,严肃处理无障碍设施被非法占用、破坏等行为。强化对无障碍设施设备日常巡查、检修制度落实,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此外,王先进提出,应加强无障碍文化理念宣传。他表示:“通过立法设立无障碍宣传日,开展无障碍理念的宣传引导,普及通用设计和全龄友好的无障碍理念,将无障碍与适老化、适儿化协同推进,鼓励社会力量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