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见银行业机构触碰涉贷违规“红线”,此次银保监系统再次“重拳出击”,两日内共开16张罚单,罚款总额上百万,对部分案件直接责任人给与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等较严厉的处罚。对此,专家认为这显示出监管机构对国内金融业乱象问题治理的决心,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旧处于监管高压的态势。
据银保监会公告显示,1月11日、12日,银保监系统针对银行涉贷违规行为向机构及个人共发出16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325万元。此次被罚机构覆盖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中,银保监局本级处罚130万元,银保监分局本级处罚195万元。
被处罚的9家银行中有4家属于农村金融机构,共得10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135万元。部分处罚不仅问责机构,还落实到了相关责任人。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受罚30万元。而两位贷时审查不到位的直接责任人,一位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另一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处罚结果较为严厉。
“在这毫不松懈、严格监管的背后,最终目的还是引导金融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强化内部治理,提升经营能力,培育合规依法开展业务的企业文化。”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
此次被处罚的4家农村金融机构,违规行为包括“信贷管理不审慎,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信贷资金直接用于土地出让金”等。其中,信贷资金违规向楼市输血等行为一直是监管部门严加看管的重点领域。
而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治理又需意识到其自身特点,“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神经末梢’多而散,机构股权结构一般较为复杂,可能会具有内部治理不完善,业务存在不规范等众多问题。”周茂华解释道,但因农村金融机构具有天然普惠特征,是货币政策传导关键环节,从而农村金融机构守住底线,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尤为重要。
因此,针对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众多问题,周茂华认为应“堵、疏”结合,强化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同时,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在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的同时,不断完善内部业务考核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相关人员合规依法开展业务的系列培训。
虽然银行业市场始终存在贷款违规行为等乱象,但监管部门始终对此类乱象问题狠抓不怠。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2020年银保监系统全年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至少开具了496张涉及信贷问题的罚单,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均涉及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