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企业迎来政策“及时雨”!3月25日,《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与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下称《若干措施》),企业和居民当日就可申请,市场主体可以用最快速度兑现政策、共谋发展。
据了解,龙岗区此次发布的政策条款和实施细则同步编制、同步发布、同步实施,支持措施包括租金减免、促进消费、金融支持、建设项目补贴、防疫服务支持等五大类12项具体措施,以最大诚意最大力度实现精准帮扶。既对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给予支持,也兼顾迅速稳定市场预期,拉动全年经济增长;既动用政府行政和财政资源“真金白银”帮扶企业,也充分撬动社会力量携手同心共渡难关。
据介绍,《若干措施》突出“龙岗温度”,对受疫情影响尤为明显的餐饮店、电影院等文化娱乐企业、建筑工地等通过发放补贴等方式给予精准帮扶。对“两区”内的餐饮门店按照不分档,一次性方式给予1万元补贴。在全市各区和2020年以来都是第一次。
为促进消费,龙岗区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2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可在辖区内商家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龙岗还是此次唯一发放购车补贴的一个区。根据龙岗区发布的《若干措施》,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买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小汽车(不包括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领取5000元/台的数字人民币,购买30万元以上(含)小汽车(不包括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领取10000元/台的数字人民币。
金融支持措施方面,《若干措施》指出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龙岗区内“四上”企业,1月1日-6月30日采购自用新型疫情防控物资总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的,按其采购金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