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从登记注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流通消费、产品质量等方面着手,持续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六有”行动,激发机关干部职工内生动力,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民生实事工作。

响应有速度。对党中央部署、省委要求、市委市政府安排,丽江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做到必有响应,并迅速坚定行动。对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工作安排,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分解,15个工作日内结果反馈;局党组作出的工作安排,责任科室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列出落实事项清单;市直部门会议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传达贯彻,列出落实事项清单。

服务有力度。该局持续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对登记注册、印章刻制、发票领取、社保办理、银行开户、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6个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广运用“区块链云签名”平台系统,以办事流程零障碍、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标准,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办事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了90%以上。

规范有严度。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该局要求从案件线索、受理、立案、办案、处罚到结案都要有详细记录,按规定形成统一的文书归档;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对承办案件实行负责制,不得压案、办人情案,不得借办案之机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徇私舞弊。

一线有强度。消费市场监管中,该局打破区域监管原则,实行同城同责、主动深入,坚持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对重要节点、热点、难点、易发点的市场经营主体,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巡查检查;对主城区集贸市场,全局的县处领导干部每月不少于两次实地巡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监管有温度。该局出台了《丽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予处罚暂行办法》,列出具体事项清单,明确对40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予处罚。对新经济、新业态等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企业“首违不罚”,保护市场活力。

严纪有高度。该局完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公务外出等各项规章制度;每年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对风险等级高的办事窗口、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岗位、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实施重点监控;不折不扣坚持每季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每个节点组织开展节前教育,力践力行打好正风肃纪“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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