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方案》从优化冶炼产能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五方面为着力点,提高全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效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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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优势企业集聚。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或减碳战略合作。

同时,强化激励约束,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力度。并研究将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品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手段,形成成本梯度,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另外,《方案》还明确,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有序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研发,支持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发展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

优化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优化冶炼产能规模方面,《方案》要求,紧盯能耗高、碳排放量大的冶炼环节,巩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在电解铝行业前期工作基础上,研究差异化减量置换政策;对于消费需求增量有限的铜、铅、锌、氧化铝等重点品种,强调防范冶炼产能无序扩张。

对于消费潜力较大的工业硅、镁等行业,强化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并发挥能耗、碳排放、环保等约束作用,通过提高新建和改扩建冶炼项目准入门槛,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由“以量谋大”向“以质图强”转变。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方案》指出,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优势企业集聚。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或减碳战略合作。推动有色金属行业集中集聚发展,形成规模效益,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

同时,强化产业协同耦合,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和跨行业耦合,促进要素资源共享,实现资源、能源价值最大化。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支持有色金属行业与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耦合发展,鼓励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

《方案》还明确,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淘汰有色金属行业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加快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为地方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集聚资源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明确2030年前重点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方向;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打造重大节能降碳改造示范应用,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升。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有色金属低碳创新载体,集合优势力量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推动企业持续优化工艺流程;通过技术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为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提供持续动力。

对于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明确,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燃煤窑炉以电代煤,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支持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

同时,鼓励消纳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逐步减少使用火电的电解铝产能。支持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提高消纳能力。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方面,《方案》指出,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完善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引导在废旧金属产量大的地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鼓励企业进口高品质再生资源,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到2025年再生铜、再生铝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24%以上。

《方案》要求,构建绿色清洁生产体系,建立绿色低碳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采用绿色高效的运输方式,实现产品生产全流程低碳化。

同时,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智能矿山和智能工厂建设,建立具有工艺流程优化、动态排产、能耗管理、质量优化等功能的智能生产系统,构建全产业链智能制造体系,利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

《方案》还提出若干保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方面,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力度。鼓励地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差别化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行电解铝等冶炼产品进口暂定零关税。并研究将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品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手段,形成成本梯度,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金融支持上,《方案》明确,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支持有色金属行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转型升级。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同时,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有序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研发,支持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发展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

近期,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频出。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到2060年,技术水平更加先进、管理效能更加突出、服务能力更加高效、引领国际的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力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

11月8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十五五”期间,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确保2030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

11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强调,各公司应高度重视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准确把握绿色保险定义及其内涵,紧密围绕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地做好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并要求各公司要加强绿色保险能力建设,强化绿色保险业务数据治理,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产业客户和绿色保险标的的识别及管理机制。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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