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至他人房产立户指的是什么?

如果我们自己和配偶在深圳企业都没有进行房产,也没有公租房,但是有一个朋友在深圳有房产的,你也可以把户口问题落在朋友的房产名下并可以当户主的。

深圳迁至他人房产立户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 《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 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

(三) 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核原件,收复印件) :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 (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 (民事调解) 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五)《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 》 (点击下载)。需所有产权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 (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

(六) 合法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码或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对民警查询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供近两个月的不动产权信息查询单。

(七)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立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 (核原件,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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