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租赁行业严监管继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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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2016年至2021年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等两项违规行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被罚255万元。这是年内开出的又一张超过200万元的“巨额”罚单。

回望即将过去的2022年,《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整个租赁行业(含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延续了近几年的从严监管态势,一方面,行业监督管理政策陆续出台,加速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另一方面,监管处罚力度继续加大,促合规、防风险仍是租赁业发展的主基调。

监管政策加码强化监督管理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和完善金融行业监管。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租赁行业而言,今年银保监会发布的三项监管政策值得关注。

今年2月,针对融资租赁行业,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的职责分工,规范非现场监管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路径,完善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这是继2020年6月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后,银保监会面向融资租赁公司出台的又一重要政策。

而针对金融租赁行业,银保监会也于年初和11月分别公布《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监管规制,规范金融租赁公司以项目公司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强化风险防范。《通知》则从推动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强化构筑物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监管、稳妥控制相关业务规模、部署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等五个方面对加强金融租赁公司合规监管提出了要求。

有租赁从业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面向融资租赁公司的《规程》,还是面向金融租赁公司的《办法》和《通知》,都能够强化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弥补行业监管短板,进一步提升租赁业务的合规性、稳健性,对于促进整个租赁行业稳健规范发展十分重要。

处罚力度加大力促合规展业

《金融时报》记者据银保监会官网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记者发稿前,2022年,银保监会有关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共开具41张罚单,其中,有14张为企业罚单,26张为个人罚单,还有1张同时含有对企业及个人的罚单,共涉及13家金融租赁公司。罚单内涉及的罚款总金额达到1506万元,远超2021年银保监系统开出的罚单总金额。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的罚单中,超过百万元的罚单共有4张,有2张超过200万元,分别为220万元和255万元,其中255万元创今年单笔罚单金额之最。

从受罚事项来看,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因租赁物违规、租后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违规、违规为政府项目提供融资等事项领罚。其中,涉及租赁物违规的事项较为集中。例如,租赁物不符合监管要求、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租赁物不合规、直租项目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存在瑕疵、租赁物准入不符合监管规定等多种事项都是金融租赁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业内人士表示,处罚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整体而言,租赁业稳健发展的态势并未改变。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体现出监管部门引导行业合规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的决心,可以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有助于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加速回归本源,长期而言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立足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范

在业内人士看来,无论是监管部门出台相关管理文件,还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均意在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引导租赁行业立足主责主业,突出行业特色功能,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融资租赁作为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的一种投融资方式,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偏离融物本源,忽视租赁物合规管理和风险缓释作用,存在以融物为名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在融资租赁公司行业内,也存在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发展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融资租赁集融物和融资于一身,租赁公司应进一步突出融物功能,进一步强化租赁物管理,做精做细租赁物细分市场,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同时要坚守合规底线,对标监管标准,从风险管理的全流程角度,建立一套长效的规章制度建设机制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在确保效率的同时实现对业务风险的有效管控。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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