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近日,网传一张疑似一名男子公开举报“妻子被副检察长上司带去参加酒局”的朋友圈截图引发关注。

该网传朋友圈截图包括一段文字和一张图片。图片中,一名女子疑似醉酒趴在沙发上。截图显示,朋友圈发布者姓余,他称自己实名举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称潘某某和“几个柯桥公安”一起带着他的妻子赴饭局,他的妻子是“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金某某”,饭局中把他的妻子“灌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于当晚九点半驾车把他的妻子送至小区楼下大堂。余某还表示,“因柯桥纪委的举报电话晚上无人接听,故发朋友圈寻求帮助。”

大皖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柯桥区位于浙江绍兴市。在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该检察院领导介绍页面中,确有一位副检察长姓潘,与网传截图中的姓名相同,该潘某某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此外,该院检察官人员介绍中,第一检察部有一位检察官姓金,与网传截图中的金某某姓名相同。

那么,网传朋友圈截图中所说的内容是否属实呢?

6月12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拨打了浙江绍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的该检察院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身份还未问出问题后,就称“不接受采访”,随后立即挂断电话。

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柯桥区纪委,询问网传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在网上被实名举报一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我了解,好像还在调查中。”让记者要了解具体情况联系当地区委宣传部。6月12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柯桥区委宣传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张大为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