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午,财政部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第166次常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认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已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财政部门应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迅速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财政部迅速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制度性、阶段性、一次性举措相结合的组合式退税政策等方式,落实全年增加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的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到位,直接增加企业现金流。具体操作时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财政部制定印发相关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配备案、预算下达、资金调拨等管理要求,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做到留抵退税政策可细化、可统计、可分析。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实行动态监控,防止闲置挪用,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建设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