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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棉花、玉米、花生、大豆等农产品丰收在望,再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将迎来收获。一些从事期现结合套保、抵押融资等业务的机构在主产区寻找业务合作伙伴,准备在农产品上市时寻找机会介入。”河南某农产品投资机构负责人缑伟光告诉期货日报记者,这些机构在进行相关操作时,一定要规范开展,同时做好市场风险防控工作。

据缑伟光介绍,这些机构主要开展以下几种业务:一是委托基层粮商、棉商等收购现货,形成非标现货(按期货交割标准收购粮棉油,但货物并不存入期货交割仓库或第三方,下同),然后择机在期货盘面套保;二是为基层粮商、贸易商等持有的非标现货进行货物抵押融资,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利息;三是委托第三方收购非标现货并运至期货交割仓库,然后再进行相关期货操作等。

“从近年来发生的案例来看,由于对现货市场不是十分了解,或是盲目介入,一些机构或投资者在进行期现货业务操作时栽了跟头。”缑伟光说,今年上半年,杭州的某投资机构与花生贸易商签订了花生代购合同,并支付了订金。随后,花生市场价格开始上涨,这位贸易商并没有积极想办法或采取措施化解价格上涨带来的收购难、成本高等风险,最终导致部分机构在期货盘面卖出套保操作后面临无货可交的局面,此前支付的订金也被贸易商挪用。

据记者了解,多年以来,进入相关商品现货市场领域的期货投资机构或投资者一直比较讲诚信、守契约,但很多商品现货市场领域的主体良莠不齐,在金属如铜、氧化铝市场以及农产品如小麦、棉花、花生、玉米、大豆市场等均出现过期货投资机构或投资者正当利益受损的事件,部分机构的损失还较大。因此,在期货和衍生品法8月1日开始施行之后,面对市场新的介入机会,期货投资机构或投资者一定要依法合规进行相关期现货业务操作,一定要注意防范非标现货陷阱。

广东省广州市一家能源化工类期货投资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分析部分期货投资机构或投资者正当利益受损的原因可以发现,首先是其获利目的性太强,以致忘掉了风险,主要表现为签订的合同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很多条款形同虚设。其次是讲交情、爱面子,自认为和对方私交好,自认为对方人品高,甚至不签订合同也敢先支付一部分货款,从而失去了市场主动权。再次是工作不细致,市场调研不充分,在没有弄清楚对方的资金实力与业务能力之际就和对方开展涉及金额较大的合作,以致“小马拉大车”,最终令合同无法执行。最后是发现问题不解决、不及时采取措施,且抱有市场会好转的侥幸心理,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缑伟光认为,从防范非标现货陷阱的主要经验来看,一是事前要分析好市场行情发展态势,尽量做到所开展的业务与行情发展方向一致,尽量减少诱发或导致非标现货陷阱出现的因素。二是做好市场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市场调查,尽量选择信用好、业务规模大特别是国有企业进行合作。三是在业务进行中的各个环节,均要牢牢地把握住货权或资金权,不能“大撒手”。四是要坚持把非标现货存放在期货交割仓库或自己指定的第三方,同时要手握货权,另外还需要把好商品的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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