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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大商所昨日通知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以及期转现手续费。其中,前三项采取直接免收方式实施,第四项采取先收后减方式实施,每月对会员核算并发放减收额度,抵扣后续产生的交易手续费。(齐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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