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汉字书法已经成为技法完备、风格多样、内涵丰富、深受大众喜爱的书法艺术。近年来,丑书、变体书等各种各样的拙劣字体广泛流行,尤其在互联网空间大行其道,不仅影响了规范汉字书写意识,同时还严重干扰青少年的审美情趣,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成了负面影响。”

针对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以立法形式规范汉字使用的提案》,教育部经商中国文联予以答复,并于12月3日在官网上公开了答复内容。教育部称,委员针对近年来丑书、变体书在社会上流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答复指出,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明确在政府机关、学校教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法律规定“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可使用繁体字,但不代表可以随意造字,使用丑书怪体,这种行为与法律精神完全相悖。

长期以来,教育部、中国文联高度重视汉字规范使用和书法艺术传播工作,开展了系列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这些工作包括,重视校园书法教育、建设中华精品字库、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以及加强书法界风气建设等。

教育部表示,将认真研究提案中的具体建议。目前,教育部正在积极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工作,将在法律中进一步强化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动“中华精品字库工程”建设,加强宣传力度,扩大使用覆盖面,充分发挥精品字库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树立规范书写和使用汉字的导向,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另外,教育部将进一步深化校园书法教育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依托“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建设优质书法教育资源,加强中小学校古诗词教育、书法教育,支持开展校园经典诵写读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中华经典诵写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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