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起,据教育部网站信息显示,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
根据《指南》要求,各地各校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学校食堂要实施“明厨亮灶”和分餐制度,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等内容。对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方面,学校也要作出要求。
同时,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方面,各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反馈体检结果,并建立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规程,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防控知识及技能宣传和培训。
《指南》还提出,在运动保障上,学校对学生的运动理念和方法、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备、体育课设置、体育教师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等应作出规定。此外,学校还要保证提供校园环境卫生,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或直饮水,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用品,建设无烟校园。
据悉,此次出台的《指南》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营养与健康学校参照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指南》将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并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但如要开展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则应当依据本《指南》全面落实相关要求。(作者:程铭劼 赵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