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我国北方出现两次强沙尘暴天气过程,分别发生于14日至18日、27日至28日,均影响十余省份上亿人,先后致多地出现PM1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爆表”,空气质量达严重污染级别。这是近15年来第一季度强沙尘暴发生次数最多的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强沙尘暴天气主要起源于蒙古国。据国家林草局和中国气象局会商分析,蒙古国沙源地近期气温明显偏高、降水偏少,土壤提前解冻,表层疏松,地表条件非常有利于沙尘天气发生。气象灾害的出现反映了生态环境发生哪些变化?近年来罕见的强沙尘暴“卷土重来”,又给我们带来哪些警示与思考?央广网记者采访多位长期从事生态环境研究的专家,对此进行分析。
警示1: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发展理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张永生认为,对于两次强沙尘暴的形成机理,气象学家和生态学家给出了科学的解释。除了不可控自然因素外,背后也有人为的因素——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人类活动导致全球气候变化,造成全球变暖,极端天气频繁发生。
“这次沙尘暴是蒙古国沙源地气温明显偏高、降水偏少、土壤提前解冻、表层疏松等特定条件结合的产物。虽然沙尘暴起源于蒙古国,但全球气候变化却是所有国家共同排放温室气体导致。”张永生说,其次,蒙古国长期过度放牧致使草场出现不同程度退化、沙化,也是沙尘暴产生的重要原因。
在张永生看来,3月的这两次强沙尘暴给人们带来四点警示:第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经刻不容缓;第二,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任何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保护生态环境,每个人责无旁贷;第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无价的,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我们必须转变发展理念,认识到绿水青山的价值;第四,中国要继续加大自身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实现美丽中国的现代化目标。
警示2:生态环境依旧脆弱、保护不能松懈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研究所总工程师韩永伟表示,3月我国北方沙尘天气频发,再一次给我国乃至国际生态环境保护敲响了警钟。
“从国际上看,全球变暖、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地退化等生态问题,为这两次沙尘暴源区蒙古国的起沙创造了更多条件,如土壤提前解冻、植被覆盖减少等。从国内看,尽管多年来我国通过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等大工程推进规模化防沙治沙,已经遏制了荒漠化、石漠化扩展态势,但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特别是西北沙尘源区地表稳固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荒漠化治理还任重道远。”韩永伟认为,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还要久久为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劲头不能有丝毫松懈,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一点都不能停滞。
警示3:不断推进荒漠化治理
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副教授贾国栋认为,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了气候系统的不稳定性,导致一些地区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且强度大,给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经济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和风险,我们应高度重视并加强防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这两次强沙尘暴让我们意识到,沙尘暴这一生态环境问题不分国界,荒漠化防治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各国应联合起来推进本地区和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国也要在区域内发挥带头作用,提供中国方案,推广自己在荒漠化防治方面的成功经验。”贾国栋说,荒漠化防治仍任重而道远,应科学认识防沙治沙,根据土壤、水分条件,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封则封,通过加强沙区防护林体系建设,降低沙尘天气的频次和强度,不断推进荒漠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