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华泰汽车金融进入破产程序,并要求相关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是汽车金融公司即将进入破产程序的首个案例。


(相关资料图)

早在去年12月,银保监会非银部就曾对此事进行了预告。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非银”力量》一文中,银保监会非银部党支部表示,稳妥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市场出清,其中提到,“在某汽金公司基础上继续探索对高风险企业集团公司实施吊销许可证和破产清算。”

官网显示,华泰汽车金融于2015年2月13日正式对外开展业务,资本金5亿元,股东方为华泰汽车集团和渤海银行,注册地为天津自贸区。

最新股东信息显示,华泰汽车金融股东为九州证券、厦门国际银行、太平洋证券和渤海银行,持股比例分别为40%、30%、20%、10%,信息变更时间为2021年。

华泰汽车金融进入破产程序是由湖南三湘银行申请,后者于2016年2月正式开业,注册资本金30亿元,注册地湖南长沙。

司法信息显示,2019年7月26日,三湘银行与华泰汽车金融签订了同业借款协议,约定华泰汽车金融向三湘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900万,贷款利率为8.1%,并于2020年2月21日前偿还完全部借款。2020年1月前,华泰汽车金融曾分多次偿还了三湘银行720万元,尚欠本金4180万元。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即华泰汽车金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三湘银行借款本金4180万元及截至2020年2月5日的利息1928380元、罚息206977.50元,并自2020年2月6日起,以欠款本金418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5%的标准向三湘银行支付利息、按照年利率4.05%的标准向三湘银行支付利息逾期罚息,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另有司法信息显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询华泰汽车金融、华泰汽车集团的保险、银行存款、工商、证券、车辆信息等情况,除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华泰汽车金融银行账户外(因属轮候冻结,暂时无法处置),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2021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到被执行人华泰汽车集团的住所地进行现场调查,并向该公司法务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发现该公司已经没有正常经营,没有可供处置的财产;2021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往被执行人华泰汽车金融的住所地发现,办公场所已经关门,也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且进行相关程序后未查询到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

就在去年10月,三湘银行还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标的为领取被执行人华泰汽车金融的执行款3101041.93元。

《中国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25家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到9891.95亿元,总体保持稳定;零售贷款余额为7852.58亿元,同比略降3.51%;库存批发贷款余额为1126.9亿元,同比上升8.73%;融资租赁余额61.5亿元,增幅29.45%。

截至2022年末,汽车金融行业平均流动性比率达227.84%,远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为23.31%,比上年末增加1.52个百分点;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为0.71%,仍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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