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据了解,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其中,中国人保寿险于2021年7月12日首家启动“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试点销售。截至目前,福寿年年累计实现保费8967万元,为超过2.1万名消费者提供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服务。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款包含失能、身故和养老保障,采取账户式管理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年满28天-85周岁的用户均可投保。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不同需求的用户设置了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年利率为3%;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年利率为0.5%,用户可以根据养老金需要切换所需的稳健型账户管理和进取型账户管理。每位用户可以不定期追加保险费,追加保险费金额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缴费门槛低,用户缴费无后顾之忧。

在用户最为关心的养老保障设计上,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定:用户满60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或者按月分期领取,用户可以选择10、15、20、 25年固定期限领取或者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保障老年生活的同时也无形中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充分考虑到人生风险的不确定性,还为用户开辟了重度失能保障和身故保障:

重度失能保障是指用户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保险公司根据用户当时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分期领取包括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也可以选择10、15、20、25年固定期限领取。

身故保障则是如果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重度失能保险金前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当前,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保障将是保险业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的重要领域。而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保障全面等特点,正受到越来越多灵活就业者的追捧。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仅供消费者了解产品特点,具体保障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您可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或在支付宝中搜索“福寿年年”查阅本产品的详细信息。文内的结算利率为2021年收益水平,不代表今后收益发展趋势,每年的实际结算利率请参见人保寿险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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