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女孩因为抽脂而去世,涉事医美机构在两年内曾经被行政处罚5次,但却依然保持营业,因为这件事才最终被停业整顿。日前,“网红抽脂后去世”事件引发人们的关注。
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部分医美机构在营业期间存在过度宣传、虚假广告、引进似是而非的“新技术”牟利等几大套路。而在多次被处罚后不仅没有有效整改,依然能营业甚至继续其违法行为,这样的医美机构也不是个案。
套路1
低价引客流,员工层层给优惠
微整、精雕、瘦身、除皱……这些都是医美机构里“挣钱”的“拳头”项目,“美女你想做什么项目,咱们都有,保证给您用最好的产品。”一家美容店内,技师晓芳熟练地给前来咨询的顾客介绍着项目。
记者观察期间,看到有一位顾客拿着店内之前发的体验券,588元就可以体验原价几千元的热玛吉项目。晓芳热情地接待这名顾客,然后给对方介绍,“咱们这个体验券就是做嘴角一个部位,做完您看看效果再说。”
在给顾客做热玛吉的过程中,晓芳就推心置腹地跟对方介绍,热玛吉最好是做全脸,否则“不搭配”。而且如果一次只做一个部位,也没有整体效果,费用还高,要想有好的效果就是一次做完全脸,效果好、总价低,还赠送免费后期维护,“您要是按部位做,光眼睛,就要分出内眼角、下眼睑等4个部位,总体费用超过四万元,但是一次性做了全脸就可以只收19800元,这是我能给你的最低折扣了。”
看到顾客不动心,晓芳又咬了咬牙,“咱们挺说得来的,正好今天经理在店里,我给您再申请一下。”此后,门店经理、大区经理也都轮番上场,每个人都给出了更多的优惠,最后甚至派出了“学过多年中医”的总店巡查专家,来给顾客免费把脉,“按需制定食疗、调理套餐”。
这名顾客最后还是没有办理晓芳推荐的套餐。离开美容店后,她告诉记者,这类“导购”招数她已经遇上了太多。自己也明白其实都是套路,“怎么就那么凑巧,我到哪个店,大区经理、专家就在哪个店呢?都是变着法子让你掏钱罢了。”
套路2
承诺好产品,手术时“偷梁换柱”
除了在项目收费上悄悄提价、大打优惠之外,有的医美机构甚至直接在产品质量上动手脚。小许曾经到一家医疗美容诊所做隆胸修复术,术后却一直觉得胸痛。后来,她到一家综合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右乳房假体破裂”,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术后,小许细细研究之下,才发现医美机构给自己植入的假体,并不是之前约定的品牌产品。
“事前没有跟我进行任何沟通,就敢随便换!”小许后怕极了,最终将对方告到了朝阳法院。结果,医美机构根本无法提供该假体的产品识别码。更让人后怕的是,法院在委托鉴定机构对该产品进行鉴定时还发现,这款假体原来早已经停产!最终法院判定该诊所赔偿小许更换假体所支出的医疗费等支出共计12万余元。
“医疗美容行业协会,应该建立起对所辖区域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信用评价的机制,并公示有关结果”,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建议,协会最好能联合大数据平台,以供公众快捷查询,“比如收费标准、注意事项、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采用的医疗技术手段、涉及使用的医疗产品来源等,公众有权知道这些关键信息。”
套路3
入选“案例库”,骗顾客上手术台
小张在网上搜到了一家私人医美机构,跟客服联系后,便预约了专家号。就诊时,该机构的“博士专家”只面诊了一分钟。失望的小张本来要放弃这家机构,却在第二天接到了自称“专家助理”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小张被选中做他们“更美”APP的案例模特,如果小张愿意尝试合作,专家将以小张为案例讲授公开课,手术时也会有各地的医生前来现场学习观摩,手术费还可打八折……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原本只想修复双眼皮的小张,便遭到了“专家助理”的反复电话“轰炸”。“只修眼皮达不到其推崇的‘内折’效果”“早晚得做眼角修复,否则不协调”……面对接连而来的“轰炸”推销和信誓旦旦的“承诺”,小张又动心了。最后,她答应同时修复内眼角、填充脂肪,并支付了将近八万元的手术费用。
到了约定的手术日期,“博士专家”却迟到了。不仅如此,术前与小张毫无沟通,手术中也没有之前所说的“各地医生观摩”,更没有公开授课讲解,甚至在手术中还出现了将双眼情况弄反了的低级错误。自知被骗的小张本来心想,如果手术成功也就算了,然而术后多日,小张的眼睛却依旧畏光流泪、干涩疼痛,甚至连睁眼都困难……小张放心不下,于是先后三次到“三甲”医院就诊,结果被确诊为角膜炎。
此后,小张将该医美机构一纸告到法院。被小张起诉后,该医美机构赔偿了小张所有手术费用,同时还赔偿给了她三倍损失。“整容不成反被毁容!”,小张表示,自己已经不再相信医美的任何宣传了。
套路4
“大师嫡传”?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医美机构在宣传上往往与事实存在出入,甚至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例如,给小张做手术失败的“博士专家”,被医美机构包装成了“著名专家唯一嫡传弟子”。而做隆鼻手术失败的小孙,也遭遇了类似的“欺骗”。
小孙所就诊的某医疗美容门诊部不论是在自己的网站上,还是在向顾客营销过程中,都宣称属于“某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是“卫生部三级甲等整形外科专科医院”。误信这些宣传话术的小孙,却在手术后出现了鼻部血肿、左侧凸起、呼吸困难的症状。
这些噱头最后被证明全部是虚假宣传。在小孙起诉之后,朝阳法院查明,这家诊所只是一个营利性机构,根本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级,更不是什么“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法院在后续工作中还发现,该诊所其实已经因这个错误的宣传用语而被行政处罚并被责令删除。甚至,该诊所还在法庭上以此为理由,辩解自己已经删除过了这些虚假宣传的话术。但是实际上,一些爱美者在网络搜索中,依然可以看到这些信息存在。
声音
一半机构屡被诉,需提升违法成本
“类似多次被罚但仍屡禁不止的情况,并非少数。”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介绍,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因各种问题被处罚后,仍会继续此前的违法行为。在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因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被行政处罚的有24家(共被处罚48次);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行政处罚的有37家;一年内,因上述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超过两次的医疗美容机构有8家。
即便从被诉的医美机构中也能看到这种情形——涉诉77家医疗美容机构中,有4家机构被诉10次以上,被诉2次以上不满10次的有28家;被诉1次的有45家。
“还是希望各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加强监督与定期巡查,建立起监管部门的常态联络机制,搭建一个信息对接平台,对各自监管中发现的医疗美容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进行信息登记填报及对接。”
此外,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朝阳法院还建议,适时修订或推动修订医疗美容的相关规定,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因为,依照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罚则条款,单位或个人擅自执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上限均在一万元以下。“处罚力度过轻,使得一些行为主体违法的成本远远低于其获利的空间,这种处罚力度,远不足以遏制相关违法行为。”
(原标题:医疗美容乱象:从业者不专业,手术时“偷梁换柱”)
(记者 周明杰 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