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州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德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诉前调解新模式成效显著”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德城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第一批“一站式”建设试点法院,除开通了网上立案、缴费、送达、调解、开庭等,还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阶段。2021年全院完成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521件,成功率达70%。

“德城区作为德州市中心城区,纠纷具有多、杂、新等特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德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王敏介绍,该院有这么一支“调解员”队伍:60余人来自社会各行各业,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和时间安排,第一时间接手案件、了解案件,倾听群众心声。他们探索推出“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N名调解员”的团队构建模式,根据人民调解员的职业性质和擅长领域,让案件对接人民调解员。对团体案件或不适宜立即进入诉讼程序的敏感案件进行先行调解,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力求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原告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汽车配件经销处侵权纠纷调解一案,原告坚决不同意调解。调解员乔玲了解到这一情况以后,多次与原告当事人推心置腹地沟通,向其反复介绍法院多元化解纠纷的新举措、调解文书的法律效果等,解除了原告的后顾之忧。在取得原告同意后,乔玲又与被告沟通,将其侵权行为从头到尾进行了一番分析,取得了被告的理解和信任。最终,原告和被告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说心里话,每调解成功一件案子,我都特别有成就感。看着当事人握手言和,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再辛苦都值了。”乔玲说。

“如何让诉源治理走得更快、更稳,机制建设才是关键!”德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孙文中表示,该院把诉前实质化解数量、诉讼案件收案数量作为核心指标,制定《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识别标准及操作流程》,明确息诉案件由当事人上传撤诉申请书到调解平台,保证案件调解成功的真实性。对诉前化解成功的,进行专项评估和考核,纳入法官(法官助理)的总体绩效。同时,根据考核机制纳入人民调解员绩效,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统计与评估,从而激发调解积极性。

为提升调解质效,德城区人民法院与公证、工会和仲裁等部门积极对接,分别联合发布相关实施意见等,充分利用工会组织和公证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优势资源,实现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他们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设立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窗口,共同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进一步形成诉源治理工作合力。一套聚合解纷资源、聚焦重点领域“组合拳”的打出,不仅有力促进了各行业各领域的专门调解,也让面临同样问题的当事人有了参考,起到了“调一件、结一片”的效果。

推荐内容